关于在岗教职工推荐4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教师的奖励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为切实发挥高学历人才在智力、资源、技术等方面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优势,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我校面向全国各高校发布了《广州工商学院博士毕业教师招聘启事》。为了引进优质人才,激发在岗教职工主人翁潜能,宣传广州工商学院办学特色、办学理念,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推荐要求

1.学校在岗教职工均可推荐;

2.被推荐人必须是4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3.被推荐人必须通过学校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考核并留任;

4.每位被推荐人只能有1个推荐人,同一个博士有多个推荐人的以先交推荐备案表的为准。

二、推荐流程

1.依据《广州工商学院博士毕业教师招聘启事》中的招聘岗位及数量推荐。

2.推荐人在被推荐人投简历前,先将推荐备案表纸质版交给人事处招聘干事李可明老师(花都校区办公楼408室)备案(见附件)。

3.人事处根据学校招聘流程进行简历筛选、组织面试等工作。

三、奖励办法

1.被推荐人符合录用条件被学校录用且通过试用期考核成功转正并留任的,奖励推荐人人民币3000元/人次。

2.奖励统发:人事处、财务处。

3.发放时间:被推荐人通过试用期转正后,每年的4月、10月随工资集中发放给推荐人。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工商学院董事会所有。

广州工商学院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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