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菲菲同学为我院 2023-2024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拟推荐补选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 知》、《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追加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1 名推荐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为美术学院 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经个人申请、美术学院认定,确定刘菲菲同学(美术学院 2021 环境设计 B1 班,学号:202110820118)为我院 2023-2024 学年度 2023-2024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补选人员,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均可以联系辅导员或向美术楼507办公室提出。
美术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