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学院认定等级名单公示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长,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美术学院工作小组进行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工作。
现将美术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等级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3月1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辅导员或向美术楼507办公室提出。
美术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