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统计】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3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 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见附件1),请根据本单位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等,认真组织本单位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务必严格根据主要指标解释(见附件2)和培训材料(见附件3)填写《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4)。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省级科普基地需独立建账填报。

2、对于“科普场馆”的填报需要具备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以上的条件。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即要有“科普人员”、“科普经费”等其它各项科普表格的数据,并将本单位的其它相关数据填报在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单独报表同时上报。

3、各单位请在2025年5月20日之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的《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一式一份)提交至花都校区办公楼207办公室,同时将《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word版本)发送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

联系人:张家宝 联系电话:17722306048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3:培训材料

附件4: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科研处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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