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平台/项目类型 |
研究期限 |
上级资助金额/项 |
学校配套金额 |
选题 |
省部级 |
科研平台 |
重点实验室 |
3-4年 |
无 |
20万元 |
在要求的研究领域内自拟选题申报 |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特色新型智库 |
创新团队项目 |
3年 |
市厅级 |
科研项目 |
重点领域项目 |
不超过3年 |
0.5万元 |
特色创新项目 |
不超过2年 |
0.3万元 |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
0.3万元 |
注:创新团队项目在我校视作科研平台。
(二)申报依据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原文见附件1。
二、平台/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向上级单位推荐数
(1)科研平台
1)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述四类科研平台,我校每类平台推荐数不超过1项,推荐总数不超过2项。
2)新型智库推荐总数不超过1项。
3)创新团队项目推荐总数不超过2项。
(2)科研项目
1)重点领域项目推荐总数不超过8项。
2)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推荐数总数不超过8项。
2.负责人申报数和成员参与数
(1)申报人限报1项平台或项目,申报人和成员参与平台(除去创新团队项目)数不限;项目申报人参与项目(包括创新团队项目)数不超过2项,成员参与项目(包括创新团队项目)数不超过3项。
(2)科研项目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202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
(3)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包括创新团队项目)。同一课题或平台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要求
1.科研平台
(1)重点实验室,要求所在学科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授予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或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学科除外)。近三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项(含)以上、并获得项目经费500万元(含)以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技术状态良好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800万元(部分纯基础学科除外)。课题组具有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的人员在10名(含)及以上。
(2)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要求近三年来已与3家及以上企业合作,成功进行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5项及以上。近三年在本研究(开发)领域获得的实际到校科研经费应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横向经费比例不低于30%;近三年,实现专利转化1项(含)以上,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含)以上。原则上固定研究开发和技术推广队伍不低于20人。有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相对集中的工程试验用房和场地。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要求所在学科原则上需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授予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或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学科除外)。近三年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5项、并获得项目经费50万元(含)以上。原则上实验用房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负责人不超过55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课题组具有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的人员在8名(含)及以上。
(4)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要求负责人须有正高级职称,队伍中须有该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
(5)特色新型智库,要求近三年被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获省领导批示5份及以上。
(6)创新团队项目,要求原则上以省级(含)以上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发布的急需学科专业、省部级重点平台或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专业为依托,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2.科研项目
(1)重点领域项目,要求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课题组成员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
(2)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1)特色创新项目,要求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及以下职称,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未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通知》中的申报指南。
(三)学校申报规定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的申报不受此限制。
2.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项目均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的申报不受此限制。
3.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上申报,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网址:https://gdjyky.gds.edu.cn),按要求填写平台/项目申报书,上传申报材料。申报系统开放申报时间为:6月9日9:00至7月8日17:00。
2.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填报。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请自行注册,无需审核。
3.学校承诺经费要根据学校配套金额填写,不要填写0或过低;不要提交草稿版本(版本号000)的申报书。检查无误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完成相关内容签字,提交纸质版(版本号与系统一致)经科研处审核盖章扫描后返回至科研秘书,申报人收到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签字盖章页。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特色新型智库、创新团队项目)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申报书 |
2026.6.1 - 2026.6.21 |
申报人撰写《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申报一览表》,按申报系统提示填写。 |
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
申报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初稿 |
2026.6.22 |
1.申报人提交电子版材料并在系统提交初稿。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无误后提交。 |
初稿提交: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后,于6月22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科研平台《申报书》《申报一览表》电子版材料。 |
申报人、 相关单位 |
组织打磨和超项评审 |
2026.6.23 - 2026.7.5 |
1.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 2.申报人修改提交。 |
1.科研处组织评审,汇总专家修改意见并通知科研秘书。 2.科研秘书督促申报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并提交。 |
科研处、 申报人、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终稿 |
2026.7.6 |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终稿。 |
终稿提交: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后,于7月6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最终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相关纸质版材料。 |
申报人、 相关单位 |
推荐上报 |
2026.7.7 - 2026.7.8 |
1.科研处审核盖章并上报申报材料。 2.申报人在系统提交盖章后的申报材料。 |
1.科研处形式审查无误后盖章返回科研秘书。 2.科研秘书督促申报人上传系统。 |
科研处、 申报人、 相关单位 |
2.科研项目(重点领域项目、特色创新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申报书 |
2026.6.1 - 2026.6.29 |
申报人撰写《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申报一览表》,按申报系统提示填写。 |
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
申报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 |
2026.6.30 |
1.申报人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并在系统提交。 2.各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无误后提交。 |
初稿提交: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后,于6月30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申报一览表》《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 |
申报人、 相关单位 |
超项评审 |
2026.7.1 - 2026.7.6 |
若超项,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 |
|
科研处 |
推荐上报 |
2026.7.7 - 2026.7.8 |
1.科研处审核盖章并上报申报材料。 2.申报人在系统提交盖章后的申报材料。 |
1.科研处形式审查无误后盖章返回科研秘书。 2.科研秘书督促申报人上传系统。 |
科研处、 申报人、 相关单位 |
四、科研诚信与平台/项目结题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报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科研函〔2025〕25号)文件要求,二级单位需组织申报人签署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类)》(附件4)。
(二)平台/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平台/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平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平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平台/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科研平台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2026年6月22日中午12:00前提交初稿,将《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申报一览表》(各单位按优先级排序)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①每个申报人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的《申报书》(word版本)务必以“学院+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
②各单位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括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书》与汇总后的《申报汇总表》《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须签字、盖章,PDF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共计XX项)”命名。
(2)2026年7月6日中午12:00前提交终稿,将评审后推荐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终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6年7月6日中午12:00前,提交2份《申报书》、1份《申报一览表》(已提交的电子初稿)、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纸质材料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3.系统提交终稿时间:2026年7月7日12:00前。
(二)科研项目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2026年6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申报一览表》(各单位按优先级排序)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①每个申报人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的《申报书》(word版本)务必以“学院+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
②各单位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括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书》与汇总后的《申报汇总表》《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须签字、盖章,PDF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广东高校科研项目(共计XX项)”命名。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6年6月30日中午12:00前,提交2份《申报书》、1份《申报一览表》、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纸质材料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3.系统提交终稿时间:2026年7月7日12:00前。
联系人:冯巧娟;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2.2026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一览表
4.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