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部署,根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与学术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学习教育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以“恪守科研诚信、弘扬学术新风”为主题,旨在引导全体教职工和科研人员深入学习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政策法规,明晰科研行为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涵养优良学风。
二、活动时间与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30日,分动员部署、学习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推进,确保全员覆盖、全程闭环。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6年5月15日—5月25日)
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计划、责任分工、组织形式与时间节点。
2.各单位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完成学习动员、部署及线上学习渠道推送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学习实施(2026年5月26日—6月25日)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学习。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各职能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与专题研讨。
2.自主学习。全体人员自行研读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相关规范文件、制度,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典型案例。
(三)第三阶段:总结巩固(2026年6月26日—6月30日)
各单位系统梳理学习开展情况、心得体会、整改措施与长效机制建设思路,形成书面学习总结材料,按时报送至科研处。
三、学习内容
本次学习核心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库、视频课程、学习资料、警示案例、他山之石五个模块,详见下表。
科研诚信学习内容 |
序号 |
板块 |
内容 |
1 |
政策法规库 |
【上级管理制度】《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 【上级管理制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2号) 【上级管理制度】《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 【上级管理制度】《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 【上级管理制度】《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 【上级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学校管理制度】《广州工商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修订)》广工商发〔2023〕163号 【学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科研函〔2025〕25号) |
2 |
视频课程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1-抄袭剽窃:“抄人”现形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2-重复申请:“梦幻组合”的“黄粱一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3-伪造篡改:完美数据背后的“玄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4-第三方服务:贴心助手还是“危险陷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5-虚假信息:一个“人才”的海市蜃楼 |
3 |
学习资料 |
【科技部】《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 【国务院】关于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
4 |
警示案例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案件通报(2026年第1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案件通报(2025年第1批) |
5 |
他山之石 |
【山东大学】学术诚信大讲堂-学术不端典型案件系列动画1 【山东大学】学术诚信大讲堂-学术不端典型案件系列动画2 【山东大学】学术诚信大讲堂-学术不端典型案件系列动画3 |
以上学习内容详见科研处官网——“科研诚信”栏目:
https://www.gzgs.edu.cn/kyc/kycx/zcfgk.ht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题学习工作,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常态化重点任务,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学习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组织落实,务求学习实效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与学习内容推进活动,将科研诚信教育融入师生日常教育环节,扣好科学研究“第一粒扣子”。引导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学术不端的危害性,自觉恪守学术规范与科研纪律。
(三)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以本次学习为契机,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完善学术行为监督、提醒、约束机制。对抄袭剽窃、伪造数据、代写代发、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书面学习总结(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及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科研诚信专题培训”。
联系人:胡老师;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科研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