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6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受理申报的公告》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 类型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配套金额 |
选题 |
研究周期 |
省部级 |
重点项目 |
最终成果为学术专著、编著等 |
不超过15万元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从选题方向中选定题目,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作适当细化完善。 |
2年 |
最终成果为学术论文 |
不超过8万元 |
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
不超过5万元 |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
最终成果为学术专著、编著等 |
不超过8万元 |
最终成果为学术论文 |
不超过4万元 |
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
不超过3万元 |
专项任务项目 |
无资助 |
(二)申报依据
依据《关于发布2026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受理申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原文见网址: https://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604/t20260422_534127.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不限额申报。
2.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项目组原则上不超过6人(负责人除外)。
(二)申报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
3.一般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4.青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并且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5.其他限制条件见《公告》。
(三)学校申报规定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2.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项目均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的方式。
线上需登录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s://sfbktgl.moj.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申报,在线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系统为准,申请人自行注册账号,无需审核。科研处处理纸质版材料后返回盖章页给科研秘书,申请人拿到后及时上传系统。
线下申报需要申请人将《评审书》(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申请者及主持人承诺、单位审核意见》电子版、打印签字的纸质版提交给科研秘书。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评审书 |
2026.4.29 - 2026.5.17 |
申请人撰写《评审书》《申报一览表》,填报系统。 |
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 |
2026.5.18 |
申请人提交《评审书》《申报一览表》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后,于5月18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评审书》《申请者及主持人承诺、单位审核意见》《申报一览表》《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等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推荐上报 |
2026.5.18 - 2026.5.20 |
1.申报人在系统提交盖章后的申报材料。 2.科研处推荐上报。 |
1.科研处将《申请者及主持人承诺、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后返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督促申报人上传系统。 2.科研处按要求报送纸质版材料。 |
科研处、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四、科研诚信与结题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科研函〔2025〕25号)文件要求,二级单位需组织申报人签署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附件3)。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6年5月18日中午12:00前,将《评审书》《申请者及主持人承诺、单位审核意见》《申报一览表》《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每个申请人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的《评审书》(PDF版)、《申请者及主持人承诺、单位审核意见》(申请者的承诺和项目主持人承诺均须项目负责人签字,PDF版本)本务必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各单位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括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请材料、《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须签字、盖章,PDF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共计XX项)”命名。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6年5月18日中午12:00前,提交3份《评审书》、1份《申请者及主持人承诺、单位审核意见》、1份《申报一览表》、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纸质材料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3.系统提交时间:5月20日前。
联系人:冯巧娟;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附件:1.2026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请评审文件
2.2026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
3.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