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团队、平台)主管部门对项目(团队、平台)结项验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规范我校科研管理,进一步加强结项验收工作,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团队、平台)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根据项目合同书(或经批准立项的申请书)及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已到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纵向科研项目组织结项验收。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此次也可申请结题验收。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统计局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项目、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审计厅项目、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等。
2.根据科研团队(平台)合同书(或经批准立项的申请书)及科研团队(平台)主管部门的要求,已到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教育厅科研团队(平台)等。
二、延期结项要求
1.项目(团队、平台)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研究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无法按期申请结题验收的,负责人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延期管理要求完成延期申请手续,同时向学校科研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科研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延期。
2.延期申请需明确延期期限、延期原因、后续研究计划及成果完成时间,各类项目(团队、平台)延期期限及次数严格遵循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3.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申请结题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团队、平台),将按照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处理。
4.已办理延期审批手续的项目(团队、平台),须在延期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题验收。
三、结题成果要求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申请结题的市厅级以上项目(团队、平台),除须符合项目(团队、平台)立项单位结题要求外,同时须满足《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相关结题要求。
如果达到项目(团队、平台)立项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规定的结题要求,项目(团队、平台)负责人可先按照上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同时提交《广州工商学院经费使用承诺书》(见附件1)。
四、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团队、平台)负责人准备结题材料
项目(团队、平台)负责人按照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团队、平台)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2.项目(团队、平台)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审查
各二级单位要根据上级项目(团队、平台)管理办法及学校结题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审核工作。①根据结题材料规范性要求,做好材料形式审查工作。②做好成果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工作。对审核合格的结题材料,统一交至科研处。
3.科研处审核
根据各级各类项目(团队、平台)验收要求,对提交验收申请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五、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结题材料应做到内容规范、填写正确、结构合理、排版清晰。①成果佐证材料需包括:成果封面(含CN或ISSN号)、版权页(含主办单位等信息)、目录、成果正文,外文的附相应检索证明。②项目(团队、平台)申报书(合同书)等附件如有盖章批准的原件应使用原件的复印件;③已办理变更并被批准的,需附《项目(团队、平台)变更审批表》。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厅项目、江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市厅级以上常规科研项目按照《各类常规纵向科研项目结项指引》(见附件2)准备结题材料,若上级主管部门对结题另有要求的项目,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统计局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德育专项)、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审计厅项目等市厅级以上非常规科研项目,以及教育厅科研团队(平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结题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结题材料提交要求请咨询科研处。
六、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5月8日中午12:00前,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结题材料和《结题一览表》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签字PDF版一同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6年上半年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团队、平台)结项(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5月8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份数)和《结题一览表》(一式1份),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附件:1.广州工商学院经费使用承诺书
2.各类常规纵向科研项目结项指引
3.2026年上半年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团队、平台)结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