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江门市联合基金(粤江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南沙联合基金(南沙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类别 |
立项单位资助金额/项 |
配套金额 |
选题指南 |
研究周期 |
省部级 |
青年基金项目(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 |
10 万元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详见原通知附件。 |
3年 |
地区培育项目(粤穗) |
30 万元 |
3年 |
重点项目 (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 |
100 万元 |
3年 |
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粤穗) |
200 万元 |
4年 |
注:我校不具备粤莞/粤惠/粤江/南沙地区培育项目、粤莞/南沙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依据
依据1:《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51.html
依据2:《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52.html
依据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53.html
依据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江门市联合基金(粤江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57.html
依据5:《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南沙联合基金(南沙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62.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学校向上级管理单位推荐数不限。
2.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申请人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数不限,课题组成员参与数不限。
(二)申报条件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即1990 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 38 周岁[即1987 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
3.2025年度省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已经提交2项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5.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各类项目相关《通知》及其申报指南。
(三)学校申报规定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2)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项目均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申报,系统于2025年10月15日开放。
2.在系统开放之前,申请人可通过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2025年度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联合基金申请书模板及申报材料要求》。
3.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获得账号。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课题申请书,系统 填报 |
2025.9.29 - 2025.10.27 |
申请人撰写课题申报书,并在系统填报申请。 |
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组织专家遴选后,重点打磨申请书,提高立项率。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 材料 |
2025.10.28 |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后,在系统上提交;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提交系统生成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后,于10月28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电子版和纸质版。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推荐上报 |
2025.10.29 - 2025.11.3 |
科研处审核项目,提交材料。 |
科研处按要求报送项目材料。 |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公告》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科研函〔2025〕25号)文件要求,二级单位需组织申报人签署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附件2)。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10月28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每个申请人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的《申请书》(PDF版本)务必以“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
(2)各单位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括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请材料、《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须签字、盖章,PDF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省联合基金项目(共计XX项)”命名。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10月28日中午12:00前,提交2份《申请书》、1份《申报一览表》、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纸质材料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3.系统提交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中午12:00前。
联系人:冯巧娟;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2.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