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研究 期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项目选题 |
配套 金额 |
市厅级 |
2年 |
100万 |
有研究领域限制,题目自拟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二)申报依据
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32120.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学校推荐项目数要求
不限额推荐。
2.项目负责人申报数与课题组成员参与数要求
申请人限申请1项,申请人参与数不限项;项目课题组成员参加数不限项。
(二)申报条件要求
1.无职称、学历限制。
2.粤港双方合作伙伴就同一个项目各自作为牵头申报单位分别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香港创新科技署申报,单方申报无效。广东牵头申报单位应当为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香港牵头申报单位应当为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香港特区政府成立的5所研发中心(清单详见《通知》附件2)。
3.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5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均不得申报。
4.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通知》。
(三)学校申报规定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2.主持2项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项目均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上申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申报材料。
2.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联系科研处注册账号。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课题申请书 |
2025.6.20 - 2025.8.20 |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 |
2025.8.21 |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8月21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书》《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推荐 上报 |
2025.8.21 - 2025.8.29 17:00 |
科研处审核、推荐。 |
|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8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每个申请人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的《申报书》(word版本),文件以“学院+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命名。
(2)各单位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括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请材料与《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共计XX项)”命名。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再提交。
3.系统提交时间:2025年8月21日中午12点前。
联系人:冯巧娟;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
附件: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