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类型 |
研究 期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项目选题 |
配套 金额 |
国家级 |
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 |
重点项目 |
2年 |
35万 |
固定选题,须从指南中选题,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一般项目 |
1年 |
20万 |
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
重点项目 |
2-3年 |
35万 |
一般项目 |
20万 |
培育项目 |
10万 |
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 |
重大项目 |
2-3年 |
60万 |
重大和重点项目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一般项目可对指南中的题目进行适当微调。 |
重点项目 |
35万 |
一般项目 |
20万 |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 |
重点项目 |
1-3年 |
35万 |
须从指南中选题,确有需要,可对指南进行适当微调。 |
一般项目 |
20万 |
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 |
重点项目 |
2-3年 |
35万 |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可对选题进行微调 |
一般项目 |
20万 |
培育项目 |
10万 |
(二)申报依据
1.依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网址: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05390365337
2.依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网址: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06070707359
3.依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网址: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3038830388
4.依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网址: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4295238400
5.依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网址: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669111024427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不限额申报。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要求
1.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重点和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请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6.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相关《公告》。
(三)高层次项目互斥性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四)学校申报规定
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上申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申报材料。
2.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填报。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请自行注册,项目申报人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注册个人账号,联系科研处审核。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课题申请书 |
2025.4.26 - 2025.5.21 |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活页》,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 |
2025.5.22 |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5月22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书》《活页》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返回盖章版材料,提交系统,推荐 上报 |
2025.5.22 - 2025.5.26 |
科研处形式审查,并返回盖章版申报书给负责人提交系统。 科研处审核、推荐。 |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系统。 |
科研处 申请人 |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公告》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5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活页》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每个申请人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的《申请书》(word版本)、《活页》(word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学院+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命名。
(2)各单位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括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请材料与《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命名。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5月22日中午12点前,《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2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和《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3.系统提交时间:2025年5月25日中午12点前。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