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申报】关于组织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2024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2024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挖掘项目申报潜力,提高申报数量与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信息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二)资助额度

类别

类别

资助额度

研究年限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面上项目

10万元

3年

青年提升项目

30万元

3年

杰出青年项目

100万元

4年

卓越青年团队项目

300万元

4年

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粤穗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

青年基金项目

10万元

3年

重点项目

100万元

3年

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200万元

4年

(三)申报依据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依据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2〕33号)。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78227.html

2.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1)粤穗联合基金

依据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2〕23号)。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6.html

(2)粤深联合基金

依据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2〕24号)。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7.html

(3)粤佛联合基金

依据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2〕25号)。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8.html

(4)粤莞联合基金

依据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2〕26号)。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9.html

(5)粤惠联合基金

依据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2〕27号)。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60.html

二、申报要求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同时申报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对于限项项目,如未参与本次预申报,学校将不予推荐。

(一)申报限项要求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数理学科(学科代码A)不限项;非数理学科类我校限报5项。青年提升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卓越青年团队项目不限项。

2.省市联合基金项目不限项。

(二)申报条件要求

申请人的总体申请条件详见《通知》,各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三、校内申报安排

现将具体时间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预申报方式

本次预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填报,申请人填写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发布的正式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为准。

(二)进度安排

阶段

计划时间

主要任务

责任人

与单位

申报动员

申请书撰写与专家指导

4月8日-5月5日

1. 各单位组织申报动员会议;

2. 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申请书》。

3.各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意见修改申请书;

4.各单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及汇总表。

申请人

相关单位

专家专题辅导

5月6日-5月15日

1.科研处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推荐,组织召开专家点评及意见反馈会;

2.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推荐重点培育项目进行专家单独辅导;

3.若涉及限项项目,如果培育项目数等于限项项目数时,后期不再组织推荐工作;如果培育项目数小于限项项目数时,培育项目作为种子项目,非培育项目数参与后期评审推荐竞争剩余的名额。

申请人

科研处

修改完善阶段

正式申报

待定

1. 系统填报并提交;

2. 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上述时间将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2024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2023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正式申报通知进行适当调整。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请加强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数理学科类)的申报。为提高面上项目的立项率,请各单位根据面上项目(非数理学科类)预报名情况,协调组建有竞争力的项目申报团队。

2.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4.申请人经由科研秘书邀请加入省自科预申报微信群。未尽事宜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15日前汇总本单位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连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预申报汇总表》一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zgsgzs@163.com,邮件名:单位名称+省自科预申报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八、省自科预申报微信群

 

 

 

 

 

 

 

 

九、附件

附件1:2023年度面上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2:2023年度青年提升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3:2023年度杰出青年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4:2023年度卓越青年团队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5:区域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6:区域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7:区域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8: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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