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3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委托课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项目

类型

研究周期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配套金额

选题是否可以自拟

省部级

委托课题

2025年7月底前完成

20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配套

6个选题,固定选题不能修改

(二)申报依据

依据《中共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委托课题的通知》,通知原文及附件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不限额申报。

2.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申

(二)申报人条件要求

1.课题申报人无职称学历要求。

2.其他申请条件见《通知》。

(三)学校申报规定

1.主持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2.主持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项目均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申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进行申报。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相关要求

责任人与单位

撰写课题

申请书

2025.4.30

-

2025.5.13

申请人撰写课题申报书

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填写课题申报书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申请人

相关单位

提交申报材料


2025.5.14

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各单位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514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表》《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申请人

相关单位

科研处审核提交材料

2025.5.14

-

2025.5.16

科研处提交材料。


科研处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5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word格式)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每个申请人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的《申请表》(word版本)务必以学院+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命名。

2)各单位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括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请材料与《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命名。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5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一式10份)和《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报送到花都校区208科研处。

3.系统提交时间:无需提交系统。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委托课题的通知

2.中共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申报表

3.2025年度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课题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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