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委托课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 类型 |
研究周期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配套金额 |
选题是否可以自拟 |
省部级 |
委托课题 |
2025年7月底前完成 |
20万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予配套 |
6个选题,固定选题不能修改 |
(二)申报依据
依据《中共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委托课题的通知》,通知原文及附件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不限额申报。
2.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人条件要求
1.课题申报人无职称学历要求。
2.其他申请条件见《通知》。
(三)学校申报规定
1.主持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2.主持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项目均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申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进行申报。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与单位 |
撰写课题 申请书 |
2025.4.30 - 2025.5.13 |
申请人撰写课题申报书。 |
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填写课题申报书,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 |
2025.5.14 |
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各单位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5月14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表》《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科研处审核提交材料 |
2025.5.14 - 2025.5.16 |
科研处提交材料。 |
|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5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word格式)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每个申请人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的《申请表》(word版本)务必以“学院+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命名。
(2)各单位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括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请材料与《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命名。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5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一式10份)和《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报送到花都校区208科研处。
3.系统提交时间:无需提交系统。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委托课题的通知
2.中共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申报表
3.2025年度广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课题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