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07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项目类型

作品时间要求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项目申报主体

配套

金额

国家级

一般项目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创作演出的

不同项目资助额度不同,10-400万,详见指南

学校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1.组织项目为2025年4月15日之后开展的美术作品创作。

2.个人项目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创作的美术作品

组织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个人项目不超过10万元

学校或个人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重点资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生产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活动

不超过300万

学校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

无具体金额规定,但是应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安排培训费和实践费。

学校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

不超过10万

个人

注:项目申报主体为学校的,联系科研处进行项目填报。

(二)申报依据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原文见网址:

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4483.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向上级管理单位推荐数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

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器乐类不超过8项,其他每个类别不超过5项。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组织创作项目不超过2项。

个人创作项目推荐数不限。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推荐数不超过3项。

4)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推荐数不超过5项。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推荐数不限。

2.项目负责人申报数

1)美术创作资助个人创作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条件、材料要求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需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资助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和书法、篆刻等作品创作。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已经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演出展览承接方签署的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

4.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需提供开展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方案、完整课程安排、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以及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与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不能兼报。

7.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前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8.其他申请条件、材料要求见指南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上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填报。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请自行注册,项目申报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无需审核。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相关要求

责任人

与单位

撰写课题申请书

2025.3.31

-

2025.6.10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报表》,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申请人

相关单位

提交申报材料

2025.6.10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610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一览表》和《申报表》电子版。

申请人

相关单位

超项评审

2025.6.10

-

2025.6.13

若超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科研处

推荐

上报

2025.6.14

-

2025.6.15

科研处审核推荐。


科研处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指南》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6月10日中午12点前,申报材料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5年6月10日中午12点前,申报材料一式1申报一览表一式1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3.系统提交时间:2025年6月10日中午12点前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


    附件: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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