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工作站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18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科研处将对2021年博士工作站培育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要求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博士工作站培育项目。

(二)结题要求

序号

培育类别

周期

结题要求

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

1.获得立项自动结题;

2.三年内未获得立项,发表2篇 CSSCI或同等成果可申请结题。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

1.获得立项自动结题;

2.三年内未获得立项,发表1篇 CSSCI或同等成果可申请结题。

3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1.获得立项自动结题;

2.三年内未获得立项,发表1篇SCIJA)或1 EIJA)或专利等其他符合结项要求的成果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所需材料

1.《广州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2.结项成果材料

1)CSSCI收录的论文成果材料包括知网刊物查询页截图、知网论文查询页、刊物封面、有论文题目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封底

2外文论文成果材料包括检索报告、刊物封面、有论文题目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封底;

3专利成果材料提供专利证书

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由项目负责人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

三、结项材料装印要求

广州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在上,结项成果材料在下,整合成一本结题材料,左侧装订成册。

四、结题要求

1.2021年博士工作站培育项目原则上应如期申请结项,若不能如期完成,须在2024年12月2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最多申请延期一年)。逾期未办理延期申请或者结题手续的项目将自动终止,经费停止使用

2.离职人员承担的博士工作站培育项目,作终止或撤销处理,终止或撤销项目需退回全部经费。

五、结题提交时间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日中午12:00前,结题材料(按照装印要求,整合成一本结题材料PDF版)和《结题一览表》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1年博士工作站培育项目结项(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结题报告书+成果汇编材料,一式2)和申报一览表》(一式1),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陆咏媚老师处。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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