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平台类别 |
立项单位资助金额/项 |
配套金额 |
选题指南 |
研究时间 |
省部级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无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予以配套 |
自主选题 |
动态评估 |
(二)申报依据
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原文链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481664.html
二、平台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我校限额申报1个。
(二)申报条件要求
1.单位规模。近三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2.科研条件。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工程中心主任入职单位的时间不低于3年;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3.科研成果。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4.体制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5.其他申请条件见《通知》要求。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平台填报,并在系统提交。
2.账号开设:已有账号直接登录,未开通账号的联系科研处开设账号。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申请书并系统填报 |
2024.8.24 - 2024.9.22 |
申请人撰写申报书。 |
申请人根据指南,填写申报书,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填写系统,提交申报 材料 |
2024.9.20 |
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系统。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后,于9月20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一览表》等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限项评审,推荐上报 |
2024.9.20 - 2024.9.26 |
若超项,科研处组织评审,审核、推荐 |
科研处按要求报送平台材料。 |
科研处 |
四、其他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平台申报质量。
(二)平台结题要求
原则上平台结题需同时符合平台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平台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平台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一览表》(按优先级排序)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4年XX平台(共计XX项)。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按优先级排序)和《申报一览表》(一式一份)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3.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