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类型 |
研究 期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项目选题 |
配套 金额 |
国家级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 |
重点项目 |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
35万 |
从选题指南中的重点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一般项目 |
20万 |
自拟选题 |
青年项目 |
20万 |
省部级 |
教育部 |
重点项目 |
8万 |
青年项目 |
5万 |
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 |
8万 |
注:我校不符合申报条件,不能申报西部项目。
(二)申报依据
依据《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原文见网址: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14112087263135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港澳台研究专项不限额申报,其他类别项目限额申报3项。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个项目。在研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目申请。
(二)申报条件要求
1.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申报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申报人,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但是青年项目有年龄限制,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5.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相关《公告》。
(三)学校申报规定
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上申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申报材料。
2.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填报。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请自行注册,项目申报人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注册个人账号,联系科研处审核。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课题申请书 |
2024.5.10 - 2024.5.26 |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活页》,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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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 |
2024.5.27 |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5月27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书》《活页》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组织评审,提交系统 |
2024.5.27 - 2024.5.29 |
若超项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并返回盖章版申报书给负责人提交系统。 |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系统。 |
科研处 申请人 |
推荐 上报 |
2024.5.30 - 2024.5.31 |
科研处审核、推荐。 |
|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公告》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5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活页》和《申报一览表》(各单位推荐项目按优先级排序)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个人申请书格式要求word版本,命名为:学院+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各单位提交总文件包括:所有word文件和excel申报一览表,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5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2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和《申报一览表》(各单位推荐项目按优先级排序)(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3.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5月29日中午12点前。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