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类型 |
作品时间要求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项目 申报主体 |
配套 金额 |
国家级A2 |
一般项目 |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
2026年6月30日前 |
不同项目资助额度不同,10-400万,详见指南 |
学校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
2026年10月31日前 |
组织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个人项目不超过10万元 |
学校或个人 |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
2026年10月31日前 |
不超过300万 |
学校 |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
2026年6月30日前 |
无上限规定,但是应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安排培训费和实践费。 |
学校 |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
2026年6月30日前 |
不超过10万 |
个人 |
注:项目申报主体为学校的,联系科研处进行项目填报。
(二)申报依据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5.html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6.html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原文及附见网址: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7.html
4.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8.html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9.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向上级管理单位推荐数
不管申报主体是个人还是学校,推荐数不限额。
2.项目负责人申报数
(1)美术创作资助个人创作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条件要求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需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资助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和书法、篆刻等作品创作。申报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设有面向公众开放的美术作品展览场馆。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需已经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演出展览承接方签署的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
4.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需提供开展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方案、完整课程安排、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以及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申报项目涉及国外培训活动的,须提供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与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不能兼报。
7.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相关《指南》。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上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填报。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请自行注册,项目申报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无需审核。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课题申请书 |
2024.4.15 - 2024.6.10 |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 |
2024.6.11 |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6月11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一览表》和《申请评审书》电子版。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推荐 上报 |
2024.6.11 - 2024.6.15 |
科研处审核、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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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指南》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6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6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份)和《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3.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6月11日中午12点前。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