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类型 |
研究期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配套金额 |
国家级 |
重大项目 |
一般5年左右 |
60-80万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二)申报依据
依据《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原文见网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3/1020/c431028-40100143.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不限额申报。
2.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二)申报条件要求
1.负责人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4.其他限制条件见公告详情。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项目填报,并在系统提交。
2.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自行系统注册账号。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课题申请书,系统 填报 |
2023.10.24 - 2023.11.14 |
申请人撰写课题申报书,并在系统填报申请。 |
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填写课题申报书,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 材料 |
2023.11.15 |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投标书》后,在系统上提交; 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投标书》和代表成果,提交系统生成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11月15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投标书》、代表成果、《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推荐上报 |
2023.11.15 - 2023.11.17 |
科研处审核项目,提交材料。 |
科研处按要求报送项目材料。 |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公告》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3年11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投标书》、代表成果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3年XX项目(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3年11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投标书》(一式2份)、代表成果(一式2份)和《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3.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中午12:00前提交系统。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