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根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经过学生的自主申请,学院对申请人员的资料审核,拟确定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7日。
附件一:2025-2026学年会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名单
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学的思想、品质、学习、工作及生活表现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27日12:00之前将意见向会计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反映。
会计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