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初审、学工办复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等环节,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共16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
三、意见受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邓老师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得借机诬告或诽谤。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19075688208;邮箱:1767271007@qq.com)
广州工商学院集成电路与新能源学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