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结合实际,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分组交叉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各学院交叉审核后,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公示期已过,名单予以撤下)
二、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6日
三、意见受理
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工办邓老师(1767271007@qq.com)反映。
2. 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广州工商学院集成电路与新能源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