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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结合实际,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分组交叉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各学院交叉审核后,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公示期已过,名单予以撤下)

  二、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6日

  三、意见受理

  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工办邓老师(1767271007@qq.com)反映。

  2. 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广州工商学院集成电路与新能源学院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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