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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引导生活

发布日期:2015-12-07 浏览量: 字号:[ ]

【本网讯】12月3日,花都区公安分局刘云警官在我院花都校区教学楼517课室对学院学生作了“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法学专题讲座,讲座由保卫处张承茂处长主持。花都区公安分局警官及我院师生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讲座。

保卫处张承茂处长阐述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重要意义,并强调了普法学法思法及校园防范诈骗的重要性。接着,刘云警官介绍本次讲座主要围绕两个大方面的内容:一是防诈骗;二是防性侵。

首先,刘云警官对近两年来发生在我校的警情与案件进行梳理,从案件类警情看,涉我校案件警情最多的为侵财类的诈骗警情,我校高发案件类为网上诈骗。随后,他介绍常见高校诈骗类型以“借物求助”、“街头购物调包”、“推销产品”、“招聘/兼职”及“网上购物、购票”等诈骗案件居多,并针对这些较为突出的诈骗形式及常见手法进行了详细解析。据此,刘云警官向同学们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与底气;三是掌握好保护自己的有效方法。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刘云警官最后提示同学们防诈骗必须做到“三不一要”:不轻信、不透露、不支付、要及时报警;防性侵,重点是给钱财保性命、忍侵害记容貌、不吱声悦配合、速逃离寻救助。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简媛媛、杨森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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