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校内禁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自2025年9月1日起,除经学校批准的后勤服务保障、校园安全巡逻、校园统一配送三种统一标识车辆外,禁止其他一切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内行驶。
经各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现将符合条件拟准予备案登记的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共三天。
公示期间,如对备案登记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保卫处咨询反映。
联系人:冯老师 13926280015(花都校区);曾老师 19065269525(三水校区)。
特此公示。
广州工商学院保卫处
2025年10月15日